「太陽花」學運系列官司「318占領立法院篇」,今天22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,被告之一、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辯護律師鄭深元表示,黃國昌被檢察官依煽惑犯罪起訴,我國的這條法律是沿襲德國的法律,德國當初制法是為避免納粹主義再盛行,「我國其實不必特別制定這樣的法條」。鄭深元指出,我國刑法煽惑犯罪的規定,係沿襲德國刑法典煽惑犯罪之規定,不過,德國刑法是在避免納粹主義再度盛行,始有煽惑犯罪之建制。鄭深元表示,先進國家如日本等國,均無上開「煽惑犯罪」的規定,我國並無恐怖主義或是納粹的言論,甚至有恐怖主義煩惱的美國,也無「煽惑犯罪」相關規定,我國不需特別制定煽惑犯罪的規定。鄭深元說,合議庭肯定黃國昌等人及辯護人的主張,並認為被告在當時面對行政、立法之違憲行為時所為之抵抗權、言論自由權之行使,並無違法之疑,判決也進一步確保未來台灣社會在發生重大變革或民主政治遭侵害,能有下一批人民本於良知確信、勇敢站出來捍衛、守護台灣民主的價值,「法官的判決保障了台灣社會進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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